Photo by network
▌房東與員外這回事
古今中外,員外是官員職位但有錢就能有一官半職,漸漸就被稱為有錢人或是地主的別稱,說到地主古時稱員外,影視劇常有古裝劇片段收不到租地的費用,就把你女兒押走做妾或是丫環,古時候的員外跟現代房東類似,講到這邊原來古時候就有房東收租趨勢。
說道房東不管哪個年代都有,房地產趨勢從來就沒有停止的那一刻,只是用不同型式再不同時期出現。
Photo by network
▌早期收租與現代收租
確實早期房東收租非常多問題,像是繳不出來出現員外情節,現代收租也會有收不到房租的問題,舉幾個例子:房客忽然找不到人、房客破壞屋內家具、房客逾期繳房租、房客貓狗寵物排泄物造成地板損壞等等…
但也不見得都是房客的問題,現代也有惡房東的出現,像是有名的新聞張淑晶事件,要如何避免這麼多恐怖的事情發生,簽合約就有效嗎?讓我們繼續探討下去。
Photo by network
▌合約牽制是否有效
不管你當房客或是房東房屋租賃契約是很重要的一個合約環節,合約將能達到一個雙方平衡的約束,像是最一開始的房屋內家具清點、租賃押金、水電費用、能否養動物、能否再轉租等等…
這些細項都在最一開始做好約束與簽名前,需要注意哪些部分…
◆ 正常租賃注意事項:
★詳細閱讀契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其一。
★契約有賠償部分,雙方應在上面簽名。
★租賃契約已有押金,不需保人。
★租賃契約違約,賠償金通常為1個月。
★不要輕信簽約A屋暫住B屋。
★感覺內容不合理,就不要簽約。
Photo by network
▌公證能有時麼優勢
公證需要公證人將合約書作證,並作成公證書保存一份於法院,此比較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也不能否認這是偽造,甚至被騙或強迫簽約等等。
依照公證法第71、72條規定:「公證人於作成公證書時,應探求請求人之真意及事實真相,並向請求人說明其行為之法律上效果;對於請求公證之內容認有不明瞭、不完足或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應向請求人發問或曉諭,使其敘明、補充或修正之。」
「公證人對於請求公證之內容是否符合法令或對請求人之真意有疑義時,應就其疑慮向請求人說明;如請求人仍堅持該項內容時,公證人應依其請求作成公證書,但應於公證書上記載其說明及請求人就此所為之表示。」
Photo by network
▌房東保障簽約就有效?
將現有的屋況轉租給房客,簽訂合約後真的大大放心嗎?基本建議還是要不定期關心房客囉!
房客就像是衣食父母,沒有房屋租客哪來的長遠發展,不定期幾個節日就關心一下,或是發發文詢問有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永遠都要有預期心理,這樣可以省去很多麻煩衍伸出來的問題。
舉個例子:房客因為買水很麻煩,建議可以增設飲水機方便取用,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建議,相對來說飲水機開銷花費不便宜,接著就是雙方要去協調與討論達到最後的共識。
◆ 房客需求VS房東心理
如圖所示圖中房客有需求希望增設飲水機,這個部分就是房東需要作考量的建議。
Photo by network
▌總結
出租房子業界市場很多學問,但其實都不難,而是有沒有心去處理。
看完後相信大家對於租賃合約的了解會更清楚,詳細的內容網路都會有相關法條可以參照。
問題產生出來,我們應該去解決問題,而非解決製造問題的人。(除非問題是良性建議)
CHENG小城,一位社會青年的空間增值家,透過許多財商投資打造自己的生活方式。
著有《愛日常系列:養兒帶孩先從泡奶開始,從「泡牛奶」學會看裝潢的技巧》。
|
|